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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促进全市就业创业工作,充分发挥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的作用,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、规范性、有效性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《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<河北省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冀财社〔2016〕158号)和市政府有关规定,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。请各县区财政局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执行。
秦财社【2017】427号6.23印发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