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请向工作人员出示法人身份证、用人单位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,将复印件交给工作人员后领取《登记备案花名册》和《备案登记表》。
2、请到填表区按要求填写《登记备案花名册》和《录用备案登记表》。
3、请将填写完的《登记备案花名册》和《录用备案登记表》交给本窗口工作人员,办理录用备案。
联系电话:8546311
地 址:秦皇岛市开发区劳动局(秦皇岛市海港区腾飞路8号)